与他有私(包养/重逢)

不愿活着心却死去(1/3)

    

不愿活着心却死去

    最后宋思明还是放我走了。    不知是出于他的悲悯心软,还是我哭哭啼啼的样子让他觉得厌烦。    我不敢去细想。    我怕我从他缄默的眼神里读出一丁点不舍,我怕我会为此拼命给自己找借口。    最后,我想我还是需要回会所里交待一下,虽然宋思明可以放我一马,但毕竟把我送去他身边的人是乐熙,我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可没料到,我人到了会所,干等了半天,乐熙压根没空见我,只是吩咐了五姐来跟我交待事情。    五姐找了个无人的僻静包厢,她坐下的时候,手里还拿了份合同,我瞥了一眼,居然是我当初卖身进来时签的那份。    “都是同甘共苦过的姐妹,我也不拐弯抹角了,这份合同你可以带走销毁了,裴卿,恭喜你啊,恢复自由身。”    我直接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这几天接连发生的种种事情,统统都让我难以消化。    先是知道了宋思明的身份,现在五姐又突然告知我,合同已经作废了,我自由了。    命运的齿轮天旋地转,先是给了我一巴掌,然后紧接着又给了我一个甜枣。    但我很快明白过来,这甜枣也一定不是大风刮来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乐熙那个人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    “这合同是怎么回事?我不是还欠着好多钱么?怎么这么突然?”    五姐摇摇头,“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你那个金主来过了,跟老板谈了还债的事,后来我跟财务打听了一下,你的债的确都还清了,所以老板让我在你回这里的时候,把合同交给你。”    说罢,她将两份合同塞进我手里,“喏,拿好了,这两份都是原件,小心一点别拿什么粉碎机,直接干脆点,烧它个一干二净才好。”    说不惊讶一定是假的。    我心里猜测了无数种可能,但最有可能的那一种可能,无非就是宋思明早就替我还上了这笔钱。    我转了转眼珠,一时间却无言。    我觉得我此刻的表情应该能拿个奥斯卡吧?    因为我现在的表情就跟张曼玉在电影《甜蜜蜜》里看见曾志伟背后的米老鼠一样,先是一愣,随后又笑了,觉得不可置信,最后眼泪大颗大颗落下,直至溃堤。    多年捆绑我、压迫我的这笔赌债,使我不断挣扎求存,在被挤压的缝隙里费力的呼吸。    若不是我求生的欲望强烈一些,恐怕我早在不知哪次崩溃的时候就选择一头扎进护城河里自杀。    现在,宋思明轻而易举的解决了我人生中一直扼喉的难题。    五姐有些被我吓到了,连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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