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秘:秩序阴影》

第四章 穿越(求收藏求推荐)(2/3)

>    根据我的观察,伯顿·切斯特应该只是个普通人,至于为什么能恰好打断我的“引导”,应该只是凭借着多年从事大律师的经验,律师这一职业对经验的要求一向很高。

    伯顿律师从事大律师的时间超过二十年,有这样的经验应该是很合理的。

    这不是罗尔斯疑心太重,而是这个世界太疯狂了,作为一名穿越者的罗尔斯必须向还未到来的主角克总学习,决不能莽撞行事。

    是的,穿越,又是穿越,在这个年头,穿越已经是极其平常的事情了。看过许多穿越小说的罗尔斯在穿越后,很快就接受了现实,毕竟前世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后说不定还能走上人生巅峰。

    可在罗尔斯逐步整合自己前身记忆和初步了解穿越世界详细情况后,立刻就后悔了,他穿到了《诡秘之主》的世界。

    《诡秘之主》作为乌贼娘最出彩作品,罗尔斯自然是拜读过的,也曾设想过自己能服食魔药,只要不是“魔女”,“深渊”那几个“恐怖”途径的魔药。

    就算是“母亲”和“月亮”途径的自己也能接受,毕竟罗尔斯并不想往上走太远,越强大就越疯狂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可无论怎样,罗尔斯从来没有想过要穿越到这个世界里来,在其他世界里穿越者尤其是知道剧情的穿越者是及其幸运的,那意味着整个世界的秘密宛若一丝不挂的少女,任你蹂躏。

    可在这个世界知识是有毒的,越是含有秘密的知识就越危险,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到现在罗尔斯还心有余悸,在了解到自己所处的世界后,那些在他脑海中闪过的一个个秘密与阴谋足以让他爆头或者畸变成为怪物。

    不过在罗尔斯提心吊胆几天后,发现自己身上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就明晓了自己身上应该有能阻隔内心秘密的存在。

    可在罗尔斯穿越半个月后,却仍然没有发现自己身上有什么特殊的存在,索性也不在思考这件事。

    他现在完全是属于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爱咋地就咋地吧。而在这半个月里,虽然在这件事上没有进展,但他也摸清了自己这个身体的前身的秘密。

    罗尔斯·阿德里安,今年二十三岁,毕业于廷根林肯律师学院,父亲梅森·阿德里安两年前因心脏病去世,留给前身一笔丰厚的遗产。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