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之我的老姐毛利兰》

第三十章.结案,滑雪别墅的哭泣(2/5)

法律的博弈,除去案件本身,就是社会价值!

    公生之前站在帝丹系,但是此刻站在的是维护教师权益公正的一方。

    而山田与杉山,则站在窃取教师身份的一方,也就意味着,两人在步入法庭之前,就已经是犯罪身份。

    此刻,被告律师全身的力气全部被抽掉。

    瘫坐在椅子上,大口呼吸着气,脑海里思考该如何明哲保身。

    因为涉及到霓虹的社会层面,被告律师继续为两人辩护,即使胜诉,也会被当做过街老鼠。

    替侵犯教师权益的人辩护,晚上会被砸窗子的。

    “审判庭已向霓虹东都教育部确认证据,证据属实,被告方的身份存在虚假,并且行为极度恶劣,意图蒙蔽审判庭的行为,被告律师禁止发言。”

    这一次,连审判长都陷入一种恐惧。

    不是因为公生,而是未来某一天,这件事被捅出来,自己要付出社会性质连带责任。

    所以,这场案件已经没有继续审理的必要。

    这个男孩,已经把所有针对他的危机全部解除。

    “原告律师,你是否有需要继续补充的事件?”

    审判长示意公生,可以让这个孩子继续。

    十六岁做到这个地步......

    对方确定是一个孩子吗?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我希望补充的部分,为刚才被告律师反驳的内容。”

    公生做回座位,将最后的证据拿出来。

    这个证据,只有这时候拿出来才有用。

    望月美奈子的日记本。

    “根据被告律师的反驳,我方的阐述与解释为下:......”

    第一,关于三年前的警视厅审查,但是在原告律师即鄙人前往警视厅进行翻案后,确认当时存在很多无法解释的问题。

    但是因为杯户小学方面已经出示非警视厅的公示,定义为自杀行为,迫于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警视厅选择退出杯户小学部。

    并且,至今警视厅都未曾为当年的事件进行公示。

    第二,关于被告杉山与山田的犯罪事实,并非本人臆测,而是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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